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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3 09:14:4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院内各办公室:

为加强学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吉林大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1445号)等文件要求,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权力清单。各部室应依法依规对本部本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摸清职权底数,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附件1),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相关依据等;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

二、编制业务工作流程图。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依据本部室的权力清单,按照透明、高效、简便的原则,编制业务工作流程图目录(附件2)和业务工作流程图(附件3)。

三、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及防控措施监控表。各部室要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认真查找风险点,并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清单及防控措施监控表(附件4),健全防控制度。

四、科学评估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健全防控制度。请各部室分析评估存在的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并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健全防控制度。

五、请各办公室负责人在2015626日(星期五)16:30前将本办公室:

1.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业务工作流程图目录;

3.业务流程图;

4.廉政风险清单及防控措施监控表;

5.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相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umei0220@jlu.edu.cn 

商学院党委 

201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