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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保卫处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2 14:08:2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加强暑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政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及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公共财产以及师生利益不受侵害,确保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加强内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校内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突出专项领域安全管理具体举措,切实组织相关人员,部署落实。

    各单位在暑假期间应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如必须组织活动,尤其是组织学生参加的活动,应提前将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人数、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报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审批、备案,以上或者跨越校区的大型活动则应提前报请保卫处审批、备案。活动中要指定专人负责,并落实现场监管措施,杜绝违章用火、用电,消除不安全因素。

    暑假期间,如单位需要实施内部装修、改造工程,应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并按照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进行审批、登记、备案,如有特殊规定,按特殊规定办理。如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政府指定部门办理审批的,则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施工现场,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现场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暑假期间,校园内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篝火晚会,严禁在任何部位及房间使用明火,严禁聚众酗酒,严禁非法传教及带有政治性倾向的集会活动。

    二、积极开展假前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责任和自我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在假前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中开展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遵纪守法,约束自身行为,提高自身安全意识。要特别强调防火、防盗,要求职工做到人走断电,门窗落锁,确保安全。要求留校学生杜绝外来人员留宿,杜绝安全隐患。对本单位外出访友、探亲、旅行人员,落实外出报告制度,并提醒出行教职工注意交通、人身安全。

    三、组织假前安全检查,排查、整改校园安全管理隐患。

    各单位应于假期前结合近期的隐患大排查活动再组织一次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治安、防火安全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按照6月6日保卫处印发的《吉林大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督促、尽快落实,对此次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指定责任人,强化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四、加强安全防范举措的贯彻与落实

    各单位要强化技术防盗设施的检查和运用,要求安全责任人正确掌握安全设施使用方法,确保安全设施正常运转。假前将贵重仪器和设备统一放置于防护设施严密的房间,并落实专人看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存放大额现金、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重要科研资料、涉密文件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定点存放、专人管理;存放少量现金的财务点要有保险柜,并安排人员值班;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要严格执行使用、管理制度,对暂不使用的物品要按规定办理交接。

    五、强化假期校园安全管理

    各学院对离校学生进行统一登记。除按学校教学计划进行的教学活动,禁止各单位假期在校内开办临时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对校外人员开放活动场馆。门卫、更夫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持出物品登记制度和查楼制度。

    六、加强假期值班值宿工作

    各单位要在假前安排好值班工作,并保证值班电话的畅通。值班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禁止用临时工作人员代替。值班人员对所属部位每隔两个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交接班要认真履行手续,并做好值班记录。

    七、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

    中心校区:85166110

    大 学 城:87010110

    东    区:85095110

    北区(前卫):88499110

    北区(新民):85619110

    北区(朝阳):88502110

    南湖校区:85152110

  

                                                   保  卫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