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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保卫处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1 13:08:4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加强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政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及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公共财产以及师生利益不受侵害,确保校园和谐稳定。保卫处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加强内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各单位在寒假期间应减少大型集会活动,保卫处将严格大型集会活动审批手续。各学院如必须组织活动,尤其是组织学生参加的活动,应提前将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人数、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报所在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审批、备案,以上或者跨越校区的大型活动则应提前报请保卫处审批、备案。活动中要指定专人负责,并落实现场监管措施,杜绝违章用火、用电,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不影响正常教学、办公秩序。

    寒假期间,校园内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篝火晚会,严禁在任何部位及房间使用明火,严禁聚众酗酒,严禁非法传教及带有政治性倾向的集会活动。

    二、积极开展假前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责任和自我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在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有学生的单位要针对留校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会议,部署假期安全工作,并教育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遵纪守法,约束自身行为。要特别强调防火、防盗,要求职工做到人走断电,门窗落锁,确保安全。要求留校学生杜绝外来人员留宿,杜绝安全隐患。对本单位外出访友、探亲、旅行人员,落实外出报告制度,并提醒出行教职工注意交通、人身安全。

    三、组织假前安全检查,排查、整改校园安全管理隐患

    各单位应于假期前组织一次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治安、防火安全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是:重点要害部位、实验室、学生宿舍、人员密集场所、毒麻品库和校园商业网点。检查的内容是:安全制度建设、贯彻及落实情况,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安全措施是否得当,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是否杜绝,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指定责任人,强化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四、加强安全防范举措的贯彻与落实

    要注重对门窗、防护栏、技术防盗设施的检查,有故障的及时上报维修,要求安全责任人正确掌握安全设施使用方法,确保安全设施正常运转。假前将贵重仪器和设备统一放置于防护设施严密的房间,并落实专人看管。放假期间,单位不得存放大额现金、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个人财物更应妥善保管。重要科研资料、涉密文件要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定点存放、专人管理;存放少量现金的财务点要有保险柜,并安排人员值班;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要严格执行使用、管理制度,对暂不使用的物品要按规定办理交接。

    五、强化假期校园安全管理

    各学院对离校学生进行统一登记。除按学校教学计划进行的教学活动,禁止各单位假期在校内开办临时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对校外人员开放活动场馆。门卫、更夫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和持出物品登记制度。

    六、加强假期值班值宿工作

    各单位要在假前安排好值班工作,并保证值班电话的畅通。值班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禁止用临时工作人员代替。值班人员对所属部位每隔两个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交接班要认真履行手续,并做好值班记录。

    七、寒假期间继续办理因私出国审批,办理时间为每周三上午8时30分至11时。办理地点为中心校区行政楼221、222、202房间,联系电话分别是85166344、85168201、85167412。

    八、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

    前卫南区:85166110

    前卫北区:88499110

    南岭校区:85095110

    新民校区:85619110

    朝阳校区:88502110

    南湖校区:85152110

    大 学 城:87010110

                                                  

保  卫  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