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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06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重大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4-11 14:04:1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不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使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我校通过实施“吉林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广泛开展了教学改革与实践,促进了教学改革的深入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为适应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本科教育的新要求,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促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结合2006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确立一批预期对今后本科教育能够产生较大影响,取得突破性改革成果的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发展建设专题研究项目
    主要包括吉林大学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的凝练的与理论实践研究,以及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本科教育教学模式和运行机制的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
    2、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模式研究项目
    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思想有创新,能够抓住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在拔尖创新人才、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有重大突破,探索建立有利于宽口径、复合型等跨学科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的改革项目。
    3、研究性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研究项目
    基于创新能力培养的实验教学体系的建立、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以及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项目。
    4、教学宏观管理项目
    本科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与监控体系的研究与实践以及教学资源网络化建设等。
   
    项目具体要求参见项目指南。
    二、申报条件要求
    1、本研究项目以学院(中心、人才培养基地)为单位申报,除第三类项目外,原则上不接受单门课程的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教授职务,具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为保证项目的统筹和实施,除第一、三类项目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由学院负责人、知名教授或相应的基地、实验中心、系负责人担任。
    3、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改革基础,体现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连续性。在项目研究中要着重对项目改革前期工作的总结和积累,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重大的突破性进展。
    4、申报项目的实施必须对推进教学改革和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具有针对性、突破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运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并产生显著的预期成果。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应对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学术研究动态等相关政策等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的研究成果;有团结协作的学术研究团队。鼓励跨学院、跨学校联合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办法
    1、为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各单位要结合本通知项目《申请指南》和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确定更有针对性的改革内容,精心推选出选题立意高、改革力度大,并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研究项目。
    2、各单位须对项目选题进行论证,确定项目申请人,同时填写《吉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请书》和《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向学校申请立项。
    3、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所有申报项目都要在学院内进行初评,各学院要做好动员,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初评,对每个项目提出评价意见,综合项目 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践意义等提出推荐意见。
    4、凡批准立项的项目应成立课题组,项目研究实行组长负责制,学校对项目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监督,学院对批准的项目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
    5、项目于2006年5月起实施,原则上要在2008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6、本年度将确立教学改革重大项目30项左右,学校对每个项目资助2-3万元左右。
    7、被确立的校级教学改革重大项目将推荐为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四、时间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项目的申报和初评工作。5月10日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文本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上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5月中旬前,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申请者答辩。
    本次立项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学研究科,电话:5166422。联系人 :佟健。
    附件:1. 吉林大学2006年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指南
            2. 吉林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请书
                                                                    

                                   吉林大学教务处

                                 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