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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与管理学院(原商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09:07:11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根据《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原商学院制定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科学遴选,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选拔与推荐程序、过程和结果透明。

推免生选拔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组织领导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世伟

副组长:于桂兰、郭英彤

 员:李帅、辛本禄、刘欣隋建利

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长:赵军

 员:彭鹏、王志学、张秋惠、陈卓刘琳(34190209

推免工作评审专家组:

杜玉申、刘伟江、王广亮、盛光华、顾宁、孙烨、王广慧王金明

三、推免名额

商学与管理学原商学院获得学校分配的常规推免名额为68

商学与管理学原商学院各专业的推免名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商学与管理学原商学院各专业的推免名额=(推荐名额68÷毕业生总人数431×各专业人数-各专业本硕博人数7

商学与管理学原商学院各专业参加推免面试名额=商学与管理学原商学院各专业的推免名额×120%

商学与管理学原商学院各专业的推免名额依据其各专业小数点后的尾数由大到小取整分配,直至所获学校的推免名额分配完毕。

四、推免遴选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日期以学校发布推免通知为准)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 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推免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素质类项目加分。

平均学分绩点(GPA(学分*绩点)学分。

、成绩及排名要求

1. 学生推免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素质类项目加分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学业成绩是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且全部成绩必须通过(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IIV计入学业成绩排名,军事教育、体育不计入学业成绩排名);素质类项目加分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素质类项目加分规则详见附录1

2. 学生学业成绩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3. 校际交流学生的学业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4. 拟参与推免的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具体要求为,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5. 学生推免成绩对应的综合排名将作为推免选拔的标准(将学生推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若推免成绩相同则按照学业成绩高低排名)。普通班学生综合排名需位于本专业推免成绩排序的前25%(含25%),才能够获得推免资格。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3及以上。

6. 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7. 其他均参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七、推免工作程序

1.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确定各专业参与推免成绩核算的限选课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本学院全体学生学业成绩。学院成立推免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确定加分分值,学院认定部分(科研成果、竞赛体系)可以累计,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1GPA);核算学生推免成绩及其对应的各专业排序和排名,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2. 学院制定并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及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3.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各专业学生人数,按照学校下方指标将推免名额分配各专业。

4.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安排审核、备案和面试考核工作,依照推免名额人数120%为限组织面试考核

5. 组织推免学生参加面试考核考核通过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同时学院进行人选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 符合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支教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后将材料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专业

推免名额

推免面试名额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

6

工商管理

6

8

市场营销

4

5

会计学

17

21

财务管理

12

15

人力资源管理

6

8

信用管理

5

6

经济学

6

8

总计

61

77

                                                                           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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