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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3 08:46:02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94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度和2021年度按立项项目工作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工作要求

1.结题申请

1)创新训练项目结题申请

各教学单位通知在研项目,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专用邮箱,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21010日前将“创新训练”项目的《立项申请书》、《创新训练结题鉴定书》(附件1)、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作品、授权专利等材料的电子文本发至所属学院设立的结题验收指定邮箱;

2)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申请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申请结题项目,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2101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附件2)、结题报告、模拟运营或实际运营情况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chizhang@jlu.edu.cn

2.学院结题验收

各教学单位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工作。

1)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聘请专家组(5人以上)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工作笔记、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作品、授权专利等成果电子版材料,或采用线上(线下)答辩形式,给出结题验收意见;

2)学院“工作组”有序推荐优秀候选项目,国家级项目推荐比例为申请结题项目数的20%,省级项目与校级项目推荐比例分别为申请结题项目数的10%。(推荐优秀项目数小数点后采取不进位方式计算)

3)学院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天,评审结果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学校。

3.学校结题验收工作

学校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审定并确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各学院“工作组”于20221017日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将结题鉴定书、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汇总表(附件3)、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优秀候选项目推荐表(附件4)与优秀候选项目展板(格式见附件5)的电子版发至chizhang@jlu.edu.cn

 

联系人: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张驰  联系电话:0431-85166413

 

附件  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结题鉴定书

2.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鉴定书

3.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汇总表

4.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优秀候选项目推荐表

5.优秀候选项目展板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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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结题鉴定书.doc
附件2.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鉴定书.doc
附件3.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4.2022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优秀候选项目推荐表.xlsx
附件5.展板文件样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