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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商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8 16:18:47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的规定,研究生院《关于评选吉林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我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9月份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博士研究生取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3.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者优先,抗击疫情一线人员优先,积极参与扶贫工作人员优先。

四、评选时间安排

评奖名额分别按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计算。

61018:00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发送成果清单电子版至zhenmi@jlu.edu.cn,标题为“硕士/博士+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

学院评审小组将于612日前完成评审,并公示评选结果。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吉林大学商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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