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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补充进行对申请在2018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 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4 10:10:1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鉴于我校2017年校内部分人员职称评定结果公布较晚的特殊情况,学校决定补充进行一次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2017年5月14日-10月23日期间聘任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二、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条件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本学科自行制定的《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条件》执行。
  三、审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填报(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5日)
  参加招生资格审查者(包括免审人员)使用本人账号(即工作证号)、密码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gim.jlu.edu.cn),选择“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选项,进入填报页面(忘记密码者,请与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联系查询;系统中没有申请者账号的,由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负责添加)。
  所填报的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时间范围为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填报完成后,点击“申请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2.培养单位审核(2017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
  各培养单位应指定专人对申请人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操作步骤如下:
  (1)培养单位使用本单位账号、密码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页面中间下方“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处点击进入后,选择“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选项,进入培养单位审核页面;
  (2)点击申请者工作证号对本单位每位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员填报的信息逐项进行审核,重点对申请人年龄、科研成果及科研项目、拟招生专业及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项进行审核并保存审核意见;
  (3)进入“审核意见”页面,在“学院审核意见”栏点击“通过”或“不通过”,并进行保存(对“免审”者也需要进行此项操作);
  (4)全部审核工作完成后,打印《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附件2)供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时使用。
  3.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17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根据本学科制定的《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条件》对申请人招生资格进行审核。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可通过系统打印《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员资格审查表决票》(加盖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公章),供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使用。审核结束后,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在“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的“学科审核”栏中录入审核结果,之后打印出《通过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4.申报人材料网上公示(2017年11月01日至11月03日)
  学位办公室对经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在 “招生资格审查公示平台” (http://gim.jlu.edu.cn/yjsy/new/xwyxk/)予以公示。
  5.材料报送(2017年10月31日前)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负责将《通过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系统生成)1份(加盖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牵头单位公章)报送学位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对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是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位申请者本人。申请人应认真填报相关信息,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核,确保所报材料真实、准确。如出现填报材料失实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人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对培养单位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同时核减该单位招生计划。 
  五、特殊说明
  本次补充进行的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是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出现的特殊情况而采取的措施,今后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仍将在固定时间统一组织,凡未参加或未通过招生资格审查的校内人员不得招收硕士研究生。
  

  联系人:苏明 吕晓声  
  联系电话:85166261
                    
                              学位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