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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学院本科生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7 12:45:18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商学院本科生: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总体安排,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我院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请同学们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商学院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学生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奖励人数:21

奖励金额:每人8000


三、评选小组

组 长:李帅

副 组 长:刘达禹荣诗达、金博、刘天目、陈卓

组 员:学生干部代表、党员代表、普通学生代表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评选资格

1、学生个人学习加权成绩排名应为专业前10%

2、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为专业前5%

(以上两条必须同时满足方可申报)


六、评选流程

1申报学生须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通过3分钟的答辩展示个人情况。

2、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28日上午8点前将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发至1011220163@qq.com,纸质版一式5份、答辩PPT及相关佐证材料答辩当天1150分前交至答辩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选办法

请每位申报人提前准备答辩,时间为3分钟。

时间:928日中午1200

地点:东荣大厦A604会议室


最终名单由评选小组根据申报人的述职答辩及一年来的综合表现确定产生,并于学院网站上公示。

联系电话:0431-85166130

吉林大学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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