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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26 08:16:3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工作, 根据《吉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要求,我校连续五年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了一批辅导员助理,有效地缓解了辅导员的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工作体系。由于有些辅导员助理已经毕业或其他原因,有些学院的辅导员助理岗位出现了空缺。因此,今年学校将在优秀学生干部中继续选聘一批辅导员助理,担任新生班级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1、请申请辅导员助理工作的同学认真阅读《吉林大学关于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辅导员助理的意见》,符合者须填写《吉林大学辅导员助理申请表》,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包括做此项工作的自身优势及工作设想。并于9月5日前交至商学院学工办。

        2、学工办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者进行审核与公开竞聘(竞聘时间另行通知),最终确定名单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

 

附件一:

附件二: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