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工作, 根据《吉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要求,我校连续五年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了一批辅导员助理,有效地缓解了辅导员的工作压力,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工作体系。由于有些辅导员助理已经毕业或其他原因,有些学院的辅导员助理岗位出现了空缺。因此,今年学校将在优秀学生干部中继续选聘一批辅导员助理,担任新生班级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1、请申请辅导员助理工作的同学认真阅读《吉林大学关于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辅导员助理的意见》,符合者须填写《吉林大学辅导员助理申请表》,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包括做此项工作的自身优势及工作设想。并于9月5日前交至商学院学工办。
2、学工办将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者进行审核与公开竞聘(竞聘时间另行通知),最终确定名单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
附件一:
附件二: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