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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实验中心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8-03-06 13:15:2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商学实验中心是我院计算机设备最集中的地方,规范和强化设备管理,既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也有利于科研、教学,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本制度由设备管理员执行,室主任监督。

2.本中心的设备资产包括本室范围内的所有已登记注册的资产设备。

3.本中心一切设备不经设备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搬迁、挪动位置。实验室之间需要调换设备的,一要经过实验室责任人双方同意并记录;二要经过设备管理员同意并进行移动登记。否则,不得换位。

4.任何设备借出本中心,必须得到实验室责任人、设备管理员、室主任、中心领导批准。否则,不得借出。

5.新购设备(包括进入固定资产的主要配件),在报销时必须经过设备管理员签字验收并入帐后方可报销。

6.对于报废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配件。如确属维修等需要,必须经过设备管理员同意并作好记录登记。报废设备要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7.任何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坏和遗失,应承担一切责任,并照价赔偿。影响教学的要承担教学事故责任。

8.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任何人不管为任何目的使用本中心设备,一要经过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同意,二要经过设备管理员同意,三要进行使用情况登记。否则,不允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