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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实验中心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08-03-07 13:09:2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为加强中心消防安全和清洁卫生工作的管理,保证实验教学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

2.下班前应检查各种设备电源是否关闭,并关好窗户,锁好门。

3.实验室各房间的指定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排除设备故障,消除隐患,严禁仪器带故障工作,严防损毁仪器设备,确保仪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责任到人。

4.实验室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各技术和管理人员均应参加学校安全消防的培训。

5.防盗是中心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凡持有实验室钥匙的人员,均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

7.如遇紧急情况,如火灾,先应疏散学生,及时切断电源,同时拨打85166110或者119报警。

8.下班或节假日,中心要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窗、锁门,并留专人值班。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向中心办公室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水、电、火、盗等安全责任,做好安全记录。

9.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做到台面、室内外整洁卫生。

10.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