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外事

首页 > 科研与外事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关于吉林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19 01:10:2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请各位老师 10月30日下班前,将《2005年度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检查表》(项目负责人填写)报到学院,以便形成书面总结材料,然后上报社科处。


              关于吉林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文科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办通字[2006]03号)要求,现对2005年度以前(含2005年度)立项的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课题组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调研计划落实情况,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等。

      2、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已出版发表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社名称、出版发表日期等。

      3、项目到期未能完成情况。包括到期和延期未能完成的在研项目,未能完成的主要原因,今后采取的措施和确定完成的时间。

      4、对按原计划完成时间已经延期两整年以上的项目,本单位的处理意见。

      5、在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加强管理的建议等。

      二、检查工作要求

      1、在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对于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十一五”期间,省社科规划办将把项目年度检查工作情况作为评估各单位项目管理工作业绩和诚信管理状况的的基本考核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切实落实好在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

      2、项目检查工作以各单位自行安排检查的方式进行,时间期限为10月16日至31日。

      3、各单位依据“检查工作内容”要求将本单位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尤其是项目到期未能完成情况、长期拖延不结项情况要重点检查,并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对在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也要重点突出。

      4、逾期未按要求执行的项目负责人,省社科规划办将在“吉林社科规划”网站的“诚信档案信息公示”栏目中予以通报。

      三、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11月3日前统一将本单位检查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版、2005年度省社科规划在研项目检查表》(项目负责人填写)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浩友  霍志刚      联系电话:5166117
      E-mail:wanghaoyou@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