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外事

首页 > 科研与外事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关于2007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12 08:03:5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请各位申报项目的老师,于3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1份交到科研办,以便及时更改,核对,保证顺利申报。电话:85167053 邮箱:sxykyb@jlu.edu.cn


校内文科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7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06]07号)文件要求,现将2007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及选题原则
    1、指南项目的选题原则是,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关注影响我省未来发展走向的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明显代表吉林地域特色的重大基础课题。
2、一般自选项目的立项选题原则是,在加强基础研究的同时,侧重理论联系实际,提倡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及教学第一线中提炼研究选题。倡导和侧重支持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

    二、申报种类、成果形式及研究时限
    1、2007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的种类分为指南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自选项目两类。      2、基础研究以系列论文为主,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系列化论文5篇以上(含5篇),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左右;应用对策研究以调研报告为主,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著作类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量自主填报,经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1、指南重点项目控制在10项以内,每个题目只立1项,拟立10项。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每项平均资助2万元;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类的,每项平均资助3万元(含出版经费)。
    2、一般自选资助项目,立项数量控制在80—100项。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类的,每项平均资助1.2万元。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申报人到“吉林社科规划”网站(www.jlpopss.gov.cn)或从附件下载《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2006年12月重新修订)、《申报书活页》及“2007年度课题指南”。
    2、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B4纸复印,左侧折叠装订;《活页》一式5份,A3纸复印折叠装订。
    3、《活页》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4、正在承担省级或国家级各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兼报,但不可兼得。
    5、申报人一般只能选择1个选题(包括自选题目和指南题目)进行申报。具备研究条件的,可同时兼报指南重点题目和一般自选题目各1项,分填两个题目不同的《申报书》,但不能同时立项。
    6、一般自选项目评审时间为2007年4月中下旬。指南重点项目现场答辩时间届时通知。

    五、申报评审费用
    按照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的要求,指南重点项目申报评审费为每项200元,一般自选项目申报评审费为每项100元。

    六、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07年3月8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5份)、本单位申报一览表及各电子文档、申报评审费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