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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三届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9-01 06:13:2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近日,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励金评委会发布了《第十三届“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评奖工作通知》,启动了本年度“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申报工作。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是由原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著名实业家安子介先生为推动我国在国际贸易领域的研究于1991年出资设立,教育部现已将其认定为省部级奖。
   该奖设有“安子介国际贸易优秀著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优秀论文奖”和“安子介国际贸易学术鼓励奖”三个奖项。“优秀著作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奖名额不限,奖励金分别为8000元、6000元、4000元;“优秀论文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奖名额不限,奖励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学术鼓励奖”奖励不分等级,奖励金为1000元。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成果范围。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间,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实务、国际投资、国际工商管理、国际经济贸易法规、世界市场分析与预测,以及其他与国际贸易相关领域正式出版的著作和公开发表的论文均可申报该奖。
   2.作者范围。凡我校教师可申报“优秀著作奖”和“优秀论文奖”;我校品学兼优、有学术成果的高年级本科生及在校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可申报“学术鼓励奖”。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优秀著作奖”的成果须有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报送著作6本,“优秀著作奖推荐表”一式6份(推荐表原件2份,复印件4份)。
   2.申报“优秀论文奖”的成果须有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报送论文成果实物及专家推荐表,各一式9份(含2份原件,7份复印件)。
   3.申报“学术鼓励奖”的学生须经所在院(中心、所)推荐,提交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或一篇以上及推荐表,各一式6份(含2份原件,4份复印件)。
   4.按照“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监事会决定,评委不可做他人成果的推荐人,评委本人不参评,若做推荐人或参加评奖,就不再担任本届评委。
   四、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2005年9月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送交社会科学处成果与机构管理科。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5167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