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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2 10:11:1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关于2014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
通知
 

    依据《吉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4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含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条件

    1.取得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2.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地区的学位外语考试,经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符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二、申请学位方式、材料及要求

    1.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到所在函授站或校外学习中心申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通过自考主考学院申报。申报时持毕业证书、成绩单(自考本科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吉林省自考办信息科出具)、外语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二寸照片一张(自学考试可用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一张代替)。审核人、负责人要在毕业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2.提交上述照片的电子版。电子版照片的大小为10K-12K, JPG格式,用学生身份证号命名。不提交电子照片的学生,学位网站将不能查询本人信息,责任自负。

    3.请各单位按专业组织填写《吉林大学申报成人学士学位名单及成绩表》(附件1),依据申报学生的自然状况填写《上报数据工作表》(附件2,填报说明见附件3),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后附电子版上报。

    4.自学考试主考学院自行审核申报学生资格及成绩,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抽查,同时填写《吉林大学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附件4,后附学生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批准后签字、盖章,上报继续教育学院。

    5.各办学单位要认真核对身份证、毕业证书、成绩单、外语合格证等信息是否一致,由于上报数据错误导致一切后果由各办学单位承担。

    三、时间

    2014年9月10-12日前,将申报数据及材料报至相关联系人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吉政办发[2006]3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费200元。

    申报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工作应严肃认真、保证质量,如发现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该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成人、自考联系人:

    电话:0431-88499417

                                  吉林大学学院

                                      2014年9月2日

    附件:1.吉林大学申报成人学士学位名单及成绩表

          2.申请学士学位上报数据表

          3.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

          4.吉林大学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