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关于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财政部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现转发给各单位,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
2.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财务处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