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2.本次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吉林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的要求进行;
3.凡是符合2015年吉林大学会计硕士复试条件的学员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蔡志刚
工作人员:王世强 李元凤、史秀玫、周昂、张莹
三、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2015年会计硕士(MPAcc)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45分, 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准考证号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
(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王世强
组员:李元凤、张莹、周昂
资格审查小组按《2015年吉林大学会计硕士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工龄及职业等方面严格审查。
(二)复试前考生应出示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份;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生报名时系统生成)。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自上而下顺序排列备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应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16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1:00时—5:00时
(二)复试地点
吉林大学南校区逸夫教学楼(进楼左转)二楼MBA教育中心
具体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南校区
(三)复试内容
政治笔试和综合面试。
政治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四)复试流程
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用——笔试——面试
六、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在招生指标范围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复试各科及格线均为60分,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将于3月上旬公布,并于3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请您及时关注商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七、联系电话:85166123 85166257
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