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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商学院2014年工程硕士(项目管理、工业工程领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5-01-08 16:01:06     作者/出处:商学院     阅读次数:[]

2014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一阶段GCT考试已经结束,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精神和《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2014年GCT考试情况,现开展2014年工程硕士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2、本次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吉林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的要求进行;

3、凡是符合2014年吉林大学工程硕士复试条件的学员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志刚

副组长:王世强

工作人员:史秀玫、李元凤、周昂、张莹

三、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复试分数线: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72分。

注:根据2014年招生计划和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差额复试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其中有学位者需2011年7月31日前本科毕业,无学位有学历者需2010年7月31日前本科毕业。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15年1月11日(星期日)下午1:00分—5:00分

(二)复试地点

吉林大学南校区东荣大厦B区310室

具体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

(三)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四)复试流程

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用——笔试——面试

(五)资格审查

1.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王世强

组员:史秀玫、李元凤、周昂、张莹

资格审查小组按吉林大学工程硕士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工龄及职业等方面严格审查。

2.资格审查需准备出示的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份;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生网报时系统生成);

(5)《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请考生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自上而下排列备查。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说明:

1、将复试的材料按照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学位证复印件、资格审查表、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的顺序从上到下排序,资格审查时上交。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会要求考生进行认证。

3、综合面试将分组同时进行。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无故随意变换编组。

4、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5、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及报考条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资格审查时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工龄及职业等方面严格审查备案。必要时,可要求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按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工程硕士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录取人数的10%。

7、不允许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调剂本省内外校考生须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填写《吉林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硕士研究生调剂表》并提供成绩数据库及电子版照片。

六、录取

1.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复试各科合格线均为60分,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将于3月上旬公布,并于3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请您及时关注商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七、联系电话:85166123;85166257;

     李老师:13644305677; 史老师:13844050469

附件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

 

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