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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1 17:24:39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将在学生干部中继续选聘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参选条件和资格:

1. 参选人应为商学院2016级、2017级在读本科学生;

2. 参选人应为学生四大组织成员;

3. 思想道德素质过硬,踏实肯干,责任心强,严格自律,以身作则;

4.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敢于创新,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二、测评程序:

1. 表格提交:

即日起各位同学可以填写《辅导员助理申请表》,并于625日下午1600前将三份纸质版表格交至商学院学工办(东荣A515),将电子版表格命名为年级+姓名,上传至邮箱312339921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 述职:

另通知

3. 最终名单产生:

学院综合参考各方面意见遴选。



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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