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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使用吉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开展我校在职教职工信息核对与补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4 14:20:05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全校各单位及教职工:

为推动我校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人事管理服务效能,促进人事数据精准规范、分级公开与共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现上线吉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开展全校在职教职工信息核对与补充工作,安排如下:

一、用户登录

平台网址:,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采用大数据和网络管理中心统一认证,登录账户和密码为本人吉大邮箱(不含@jlu.edu.cn)和邮箱密码,如有忘记,请登录mail.jlu.edu.cn找回。

二、上线功能

平台本次上线教职工信息模块和人事管理模块,教职工信息模块是对在职教职工基本信息和经历信息的维护;人事管理模块是对在职教职工人员变动的过程管理。为确保教职工信息规范、准确,平台采用申请审核的模式进行信息核对与补充,教职工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和经历信息,如需修改请在“信息确认与修改”中提出新增、修改或删除申请,由所在二级单位一审,审核通过后由人社处职能科室二审,通过后由人社处职能科室负责人复核,通过后信息修改完毕。

三、注意事项

1. 由于教职工的基本信息和过程信息涉及内容较多,请参照《吉林大学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平台教职工个人信息明细表》(附件1),表中对涉及的字段含义、填写规范、是否可以申请修改、选填/必填、申请审核流程和特殊情况备注做了解释,并在系统中做了说明和约束。

2. 在查看“我的资料”基础信息中主集信息部分,除专业技术职务类字段可申请外,其余字段不可申请,如需修改,请填写经历信息,核对工作结束后将经历信息的相应字段更新到基本信息中,如最后学历、任党政职务名称等。

3. 为减少申请审核数量,提高核对工作效率,二级单位和人社处职能科室负责人可以对教职工申请的信息进行修改,教职工可以在系统中实时查询审核流程,包括当前审核内容、审核状态、审核人和备注说明情况。

4. 四个临床医院的申请审核流程略有不同,参见附件1,同时增加两个人事管理页面,维护本单位教职工离退休和去世情况。

5. 具体操作页面请参照《吉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说明文档》(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 114日—310日,教职工核对信息并申请修改

2. 311日—331日,二级单位审核信息(教职工申请功能关闭)

3. 311日—430日,人社处审核信息(二级单位一审功能关闭)

4. 51日—515日,教职工再次核对信息补申请、二级单位补审核信息

5. 51日—531日,人社处补审核信息(教职工申请、二级单位一审功能关闭)

五、特殊说明

根据2018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现对我校来校前曾经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部队军人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在职人员及2014930日后退休的曾参加上述养老保险人员的参保缴费凭证原件进行收取,并填报《参保缴费凭证单位汇总表》(附件3),原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参保凭证可在参保所属地管理部门打印,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上报时间:参保凭证原件及一览表纸质版于2019329日(星期五)16:00下班前交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保险科(鼎新楼A639室, 联系电话85166013),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信箱lihongyu@jlu.edu.cn

六、联系方式

请各二级单位人事主管和人事管理员加入“吉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微信群,以后涉及平台消息将在群内发布。

联系人:人事信息中心 王守佳、赵天民

业务咨询电话:85167743

技术咨询电话:85167259(段工程师)

请各单位一定告知本单位教职工登录平台核对并补充基本信息和各类经历信息,信息核对工作结束后,平台的教职工信息将用于考核评价、职称评审、培养培训、薪酬保险等人事工作,并作为教职工数据来源通过我校数据平台统一共享给全校各业务系统使用。

附件:1. 吉林大学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平台教职工个人信息明细表

2. 吉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说明文档

3. 参保缴费凭证单位汇总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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