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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评定2018—2019学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15:57:35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请商学院同学于2019年3月7日15点前将申请材料交予东荣大厦516 甄老师 电子材料于2019年3月7日12点前发送至邮箱:zhenmi@jlu.edu.cn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是苏州工业园区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相关专业表现突出学生的社会奖学金。为做好2018—2019学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设奖单位要求及我校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外国语学院、经济学院、行政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药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2017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全校奖励20人,每人奖金3500元人民币。

   三、推荐名额

   每个培养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要有明确排序。

   四、申报条件

1.学位课成绩优秀,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当前学历期间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或者有一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发明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或除导师之外前三位发明者);

3.本学年度未获社会奖学金(之前用于参评社会奖学金且因此获奖的科研成果及奖励不能重复使用

五、评审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研究生进行初评,确定本单位候选人;

    2.研工部对候选人资格及参评材料进行审核;

3.研工部在各学部选取专家对候选人进行最终评定。

六、材料报送

1.《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申报审批表》一式一份纸版(附件1);

    2. 《研究生申报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及《PDF格式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2、附件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3月11日(下周)下班前将纸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鼎新楼A415室),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wky@jl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5167415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