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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健康疗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0 11:14:36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工会文件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教职工对学校的认同感、荣誉感,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校工会本着关爱教职工、服务教职工的工作宗旨,决定继续开展2018年教职工健康疗养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单位在编在岗全民教职工。

二、疗养时间

第一批:201975日——79

第二批:201979日——713

第三批:2019713日——717

第四批:2019717日——721

第五批:2019721日——725

第六批:2019725日——729

三、疗养地点

抚松县仙人桥温泉村森工疗养院。

四、交通工具

往返乘坐汽车。

五、疗养须知

1.校工会承担疗养人员的往返车费、住宿费、温泉水疗费。

2.参加疗养人员个人承担餐费400元(每人每天80元),保险费20(保险费上报名单时一并交到帮扶中心)。餐费上车后交给带队老师,温泉宾馆提供牙具毛巾,需自带泳衣、雨具等物品。

3.参加疗养人员需交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各一份,并认真填写登记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填写2个批次,以便统筹安排。请各基层工会与627日下班前将参加疗养人员的登记表(加盖公章)、身份证、工作证的复印件统一交到校工会帮扶中心,同时,一并将电子版发送到389431263@qq.com电子邮箱。

4.由于保险业务属于提前办理,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保险费用不予退款。

5.参加疗养人员按电话通知的批次、时间和地点准时乘车,不可带家属和孩子,违者取消疗养资格。

6.疗养人员在疗养期间严禁私自外出。

六、分配名额

各单位疗养人数按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一计算,不足百人的单位按百人计算,两年之内已参加疗养人员不再参加疗养(校工会有参加疗养人员档案)。

联系人:刘红军 柳 扬

联系电话:85168745

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c523

本次商学院分配到的疗养名额为2人,有意向报名的老师请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6月25日下班前交到院办王春艳老师处,并将报名表格电子版发送至yanzijil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