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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19 12:16:25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根据《吉林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方案》要求,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院稳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党委统一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始终牢记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于一切,真正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履职尽责、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工作。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3.细化网格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明确系、班级、寝室负责人,确保疫情防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死角,落实到每一名党员、每一名师生。

4.坚持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学院领导班子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配合校内相关部门,实现疫情防控排查管控、隔离救治、社会防控、医院防护、物资保障、宣传引导、群防群治等“七个到位”。

5.加强分类指导,落实分级防控。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措施,着重做好师生日常管理、教育引导和隔离、治疗期间的心理疏导、关心关怀工作。

二、组织体系

1.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小组,负责全院相关工作的组织、调度和协调。

组 长:闫国生

张世伟

副组长:刘 柏 李立超 李 帅 梁志平 王淑华

成 员:

闫国生 张世伟 孙 巍 刘 柏 辛本禄 隋建利  

郭英彤 李立超 李 帅 梁志平 王淑华

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梁志平

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赵晓波  史秀玫

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 席作存  王菲菲  王景峰  甄 宓  林 晶  荣诗达   金 博  王春艳  谢纪新

2.教职工排查及流调工作组,开展全院教职工(含聘用人员)的调查和排查工作;和每一位教职工保持密切沟通,传达学校制定的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行为规范;配合学校做好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督促教职工加强体育锻炼,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免疫力和防病抗病的能力;做好疫区返回教职工排查工作;落实疫情及信息报告制度。

组 长:梁志平 王淑华

副组长:赵晓波,负责信息汇总及报告

成 员:

席作存,负责行政教辅人员

王春艳,负责数量经济系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师

王菲菲,负责应用金融系和人力资源管理系教师

史秀玫,负责市场营销系和战略与运营管理系教师

王景峰,负责会计系和财务管理系教师

谢纪新,负责数量经济研究中心教职工

3.研究生排查及流调工作组,开展研究生的调查排查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建立班长-研究生辅导员-副书记三级排查汇报机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建立班长-班主任-教学办-副院长四级排查汇报机制,每一级明确具体负责人,把工作落实到每一名研究生;配合学校开展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传达学校制定的疫情防控时期学生行为规范;督促研究生加强体育锻炼,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免疫力和防病抗病的能力;做好疫区返回学生排查工作;落实零报告制度。

组 长:李立超 刘 柏 隋建利

副组长:甄 宓 林 晶

成 员:何友军 付卫艳  李怀日 王世强  研究生导师及班主任

4.本科生排查及流调工作组,按照学校的部署和要求,开展本科生的调查排查工作,建立寝室长-班长-辅导员-副书记四级排查汇报机制,每一级明确具体负责人,把工作落实到每一名本科生;传达学校制定的疫情防控时期学生行为规范;配合学校开展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督促本科生加强体育锻炼,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免疫力和防病抗病的能力;做好疫区返回学生排查工作;落实零报告制度。

组 长:李 帅

副组长;荣诗达 金 博

成 员:刘天目 陈 卓

5.教学科研秩序工作组,在疫情防控期间,负责落实好学校制定的相应方案,维护学院教学和科研秩序。

组 长:孙 巍 辛本禄 隋建利

副组长:王菲菲 王景峰 谢纪新

组 员:张子潇 高海梅  各系主任

6.涉外工作组,在疫情防控期间,负责学院国(境)外专家、学生的防控事宜。

组 长:郭英彤

组 员:王春艳

7.后勤保障工作组,负责预防控制工作有关物资采购供应等协调保障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消毒工作;动员和接受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疫情防控捐助。

组 长:梁志平 王淑华

组 员:赵晓波 席作存 谢纪新

8.新闻宣教工作组,负责新闻发布,及时准确报道学院防控工作举措成效及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突发事件,营造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敢于胜利的氛围;及时关注网上网下舆情,及时处置;通过各种媒体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师生的预防意识和疫情相关知识;宣传国家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省、市、学校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组 长:李立超

组 员:史秀玫

9.监督执纪工作组,监督各部门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和执行情况,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组 长:李 帅

组 员:吴桂珍 苗宏慧  张洪利  王世强

三、假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安排

1.制定《吉林大学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方案》。

2.加强人员管理,寒假返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按照所在地要求妥善采取防护措施,要尽最大可能居家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体性活动。对教职工有疫区旅行史和解除史的要实施自最后一天接触开始算起14天的居家医院观察。

3.倡议师生尽量减少外出和聚会,注重个人防护,号召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要引起恐慌。

4.做好物品保障,如口罩、洗手液、消杀药品等提前储备。

5.指导假期教职工、学生居家观察、医学隔离,配合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

6.教职工外出报备。要求防控期间拟离开长春市的教职工,须履行请示报备手续,明确离长起止时间、去向、事由等。离开长春市区的教师员工,应按要求如实向学院请示报备,报告行程和健康状况。

7.暂停师生出国(境)交流访问活动和因私出国(境)审批等手续。

8.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日期和后续安排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制定《吉林大学商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对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教学科研工作、毕业学生答辩工作等进行提前谋划和部署安排。

9.开展督导检查。对学院相关办公场所、学生宿舍及防护物资采购储备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

四、疫情报告

按照学校要求,按时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从即日起,各小组全部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向学校报告。24小时联系电话0431-85166027(校医院)、工作日白天联系电话:0431—85619017(医院管理处)、节假日、周六、周日及夜间联系电话0431—85166316(学校总值班)。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信息。

五、应急防控措施

1.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及时收集所在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2.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配合学校各部门做好具体工作。强化停课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重点做好停课学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六、应急结束

当属地政府宣布疫情警报解除后,即终止方案的执行。

七、相关责任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工作小组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不接受指定隔离观察、隔离治疗,阻碍、干扰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正常开展,在接受流调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方案管理

吉林大学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小组应根据学校发布的预案、方案、形势变化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本方案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吉林大学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小组成员电话号码另行公布。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吉林大学商学院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