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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等相关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19 15:24:49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吉林省现阶段有关要求,学校已决定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时间,同学们在接到正式返校通知之前,不得提前返校。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总原则以及学校统一部署,已在校内通知发布《关于现阶段做好研究生教学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202029日),结合相关通知,商学院就现阶段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培养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教学计划

(一)公共课程

会计硕士和金融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外国语选修课程计划正式开学后再做安排。具体开课计划,以学校正式开学后发布的通知为准。其他公共课程按学校统一要求和开课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在线教学。

(二)专业课程

1.研究生培养工作

1)在224日之后就可组织研究生通过线上或网上微信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课程学习。

2)结合课程内容,制定春季学期开课课程授课方式。灵活安排课程授课形式,适合进行线上教学的可实施远程线上教学。积极开发网络课程,引导研究生在线学习相关课程,确保教学质量。

2.授课教师工作

1)本学期授课教师应积极展开备课,224日前根据学校建议并结合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自身特点确定课程实际授课方式,同时完成与线上教学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和考核方式相应调整,整理好方便学生自主学习的阅读书目、网络化教学资源、学习任务和课后作业等内容,还要根据课程授课方式准备好相应的软硬件环境及课件教案。

2)授课教师正式开课后应积极展开课程教学、任务布置、互动答疑等教学环节,在开课时应告知学生课程具体授课计划及考核方式。

3.研究生工作

1)研究生拟于224日之后正式开课,以线上、移动端、电话等多元形式开课(原定后半学期开课的课程可按原授课方式进行),做到延期返校但不延期开课,具体开课时间及开课方式将由学院在开课前通知到每位同学。

2)研究生提前确认本人本学期教学安排,根据开课形式检查本人网络课程、课程通讯群等的建立情况,正式开课后积极配合课程教学活动,完成课下阅读、作业提交等自主学习环节。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学院通知,并与其他同学加强沟通,有问题及时与学院专业学位教学办老师沟通。

3)确实参加课程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请及时向学院及授课教师作出说明,授课教师要在其返校后主动为其补课。所缺课时不影响全过程考核中的考勤与课堂表现,所涉及其他教学事宜,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供协调帮助、进行个案处理,以尽可能减少对学生的影响。

二、线上授课方式

(一)学生正式返校前,主要采用线上授课。研究生院已与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充分沟通、密切合作,实现线上授课平台和课程资源共享。

(二)教师应提前做好在线授课准备,确保教学计划顺利完成。

(三)教师可运用微信、QQ等网络工具开展线上教学、辅导和答疑等工作。

(四)教师也可基于课程平台的资源库功能,上传自行录制的微课视频、课程PPT、音频等教学资源供学生自行学习,通过平台功能实现对学生的辅导、答疑、测验及考试等教学环节。教师可选择通过超星一屏三端、智慧树平台(PC/APP)、雨课堂平台(PC/微信)等校外平台进行教学。根据自身情况,详细了解各教学平台特点,确定最终选用结果后,以学院为主体与平台服务人员进行联系。

(五)在线教学计划执行的一般流程模型为:选课名单确定→导入课程平台→教师与学生建立交流渠道→学生登录平台学习→教师线上进行教学与管理→期末成绩评定。

(六)政策保障

对于本学期使用各类在线教学手段的课程,学校将在原工作量核算基础上予以一定程度的系数加成。

(七)过程保障

开展在线教学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建立本单位内管理人员、教师与平台服务人员的交流群。

(八)课表

公共课课表和选课名单由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统一确定。

专业课课表和选课名单由学院自行确定。

三、实习实践

(一)本学期不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如可顺延,则一律顺延至下学期进行。

(二)本学期日程或学时较少的校内实习实践活动,一律推迟到学期中或学期末进行。

四、预答辩 (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一)如进行预答辩,应尽可能在长春聘请预答辩委员会外聘专家。必须聘请外地专家的应通过网络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二)如根据需要,开学非常滞后,则可取消预答辩,直接进入答辩程序。

五、答辩

(一)2020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顺延。在答辩系统提交答辩申请截止时间延至42日;研究生培养单位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延后至48日截止。

(二)在外地的研究生可以通过设置VPN等方式登录“答辩系统”提交答辩申请。

(三)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原定20206月份毕业与学位审议外,适当增加毕业与学位审议次数。

(四)如需要调整相关时间安排,再另行通知。

六、学术指导和培养环节

(一)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安排好学生学习科研等方面的内容及进度,通过移动电话、通讯软件、电子邮件等线上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学习安排、在线答疑、日常指导。对于研究生在驻地无法开展的实验、前沿讲座、讨论班、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待学生返校后,积极创造条件,妥善完成所缺培养环节。

(二)课程较少的高年级研究生,要加强与导师联系,通过文献阅读、在线学习、数据整理、论文修改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自学,做到开学延期但学习不延期。

(三)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可适当延期,也可在返校前自行组织线上形式完成。

七、国际交流方面

(一)公派出国

参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形势下国家公派研究生派出与回国相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二)赴国(境)外学术交流

原计划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的研究生原则上应推迟或取消相关活动。

八、其他

(一)应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年级的研究生教学培养特点针对课程学习,科研指导,论文写作等培养环节等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以确保培养质量。

(二)研究生要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汇报学习和学术研究进展等情况,保持师生联络不断线、学术研讨不断线。

(三)成绩单、成绩证明、导师更换等手续,待学生正式返校后再予以办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吉林大学校内办公网、研究生院网站以及商学院网站。


吉林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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