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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商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0-02-23 20:18:30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按照《吉林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方案》和《吉林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为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教育部、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地方有关部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提前部署、提前设计、提前防控,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整体安排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师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谐稳定局面。

二、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在学院防控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防控工作。院内各办公室要服从学院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要提前准确统计返校前居住在湖北、特别是武汉等重点地区学生,此类学生根据湖北省延长假期规定和疫情防控情况,可不按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返校,已到校的要按规定观察14天。教师在外地返长的也要按照规定进行自我隔离观察。

(二)提前做好办公室消毒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对院内及中心所属办公室进行消毒,并建立日消毒制度。

(三)做好防控物资储备等工作。开学前两周,院办公室可向校医院校医院及后勤保障部门申请,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包括消毒液、口罩、隔离服等防护用品。购买体温计(每办公室配备1支体温计)。

(四)发挥 “关键少数”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冲锋在前、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及时采取行动,守护好学院和谐稳定局面。

三、学生防控要求及工作程序

(一)开学前疫情防控教育

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BA办公室,按照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在学生开学前以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每位学生传达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详实统计师学生返程信息,坚决做到“四个确保”。确保信息提前统计、确保信息统计不漏一人、确保任何人的行程轨迹有据可查、确保信息统计准确无误。向学生出传达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学生发布《吉林大学防控新冠肺炎防控时期学生行为规范》和《返校学生进入室内场所防控新冠肺炎须知》,告知并指导做好旅途防护措施。

2.要求学生在开学返校前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和聚会等,居家观察14天。下载《返校学生健康登记表》(下载网址另行通知),每日自我监测体温和感冒样症状,并在登记表上记录体温。开学前一周,分别向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BA办公室报告计划抵长时间、车次(航班)和出发地等。集中返校的,学校在长春站、长春西站安排车辆接站。

3.告知学生在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到当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地留观、暂缓返校。学生须第一时间分别向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BA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因身体不适在医疗机构治疗的,须身体恢复正常3日后,持当地医院诊断书,重新申请返校。

4.告知学生家长不得陪同返校学生进入校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家长陪同的,需提前向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批准后,学生家长方可陪同进入校园,但严禁进入学生寝室、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室内公共场所。

5.告知学生返校途中需佩戴防护口罩,建议自备够两周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口罩,同时应注意休息和饮食卫生。学生须保留返校所乘车(船、飞机)等行程信息,并根据要求配合学校及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置。

(二)建立学院疫情监控网络

1.要以班级、寝室为单位,设立疫情监控员岗位(由班长和团支书共同负责),负责本班级、寝室新冠肺炎疫情监控,建立完善的监控员管理制度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坚持日报告制度,确保监控到每个人,不遗漏一人。学院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人员要坚持深入课堂、食堂、寝室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情况,坚持深入一线、坚守岗位。强化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在疫情监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疫情监控员参加学校相关培训。监控员要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岗位职责、防控知识、个人防护、工作流程、监控要求、健康登记等内容。

3.监控员职责

(1)负责收集本班级、本寝室同学《返校学生健康登记表》;

(2)负责了解本班级、本寝室同学体温监测情况,登记并报告体温异常或出现感冒样症状同学相关信息;

(3)督促体温异常或有感冒样症状同学及时到校医院或长春市卫生局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4)按照《学生返校疫情排查流程》要求和分类指导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分类告知、督导和报告;

(5)如有因病“缺席”者(含寝室缺寝、教室缺课等),监控员要及时查明并报告缺席原因。因病缺席的,要了解病情,按要求分别向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BA办公室上报。

(三)到校后健康登记和疫情排查

1.学生到校后,按照《返校学生进入室内场所防控新冠肺炎须知》,自觉遵守有关防控要求。如感觉有发热、流感样症状,立即到校医院或长春市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以电话方式分别向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BA办公室报告。

2.各班级、寝室疫情监控员收集《返校学生健康登记表》。返校出发地市、中转地市14日内有疫情发生的,该学生填报的健康登记信息要逐一核对。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MBA办公室。由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确定,然后向学校上报,并对有关同学进行注意事项告知。如需医学观察,由校医院负责送至指定观察站,进行14天观察。

3.要求学生到校14天内,每日自我检测体温。发现体温异常学生,该同学应立即佩戴口罩,进行健康异常登记,并通知所在班级、寝室监控员。个人到校医院或就近的长春市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同时,由班级(或寝室)监控员报告学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MBA办公室,由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按要求向学校上报。

4.学生属地疾控部门要求协查的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范围内的同学,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教职工防控要求及工作程序

(一)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人职责。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学院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按教学系和行政办公室设立疫情监控员,负责本系和行政办公室教职工疫情防控信息采集及报告工作。人在外地的教职工应于开学前14天返抵长春并居家观察,身体健康方可进入校园 (返长时间根据学校确定的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提前确定)。如有异常及时向所在系和行政办公室汇报。

(二)扎实做好教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教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于一切,真正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战略部署上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正确全面宣传解读有关政策措施,科学普及防范知识,不断提高教职工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教职工思想稳定。同时做好宣传引导,要求教职工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三)教育指导教职工加强个人防护。教职工应勤洗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外出和集聚,尽量不出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外出时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除必须的工作需要,原则上一律不安排出差、现场会议等,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四)实施教职工离长备案制度。防控期间拟离开长春市的,须提前履行请示报备手续;返回长春后,应及时报告实际行程、交通方式、身体状况等信息,按要求采取隔离等措施。暂停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

(五)教职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立即到校医院或就近的长春市指定发热门诊就医,同时向所在系和行政办公室报告。如发现教职工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告。

五、综合防控和运行保障工作

(一)做好卫生及消毒工作。行政办公室每天对所有办公室进行消毒,不留死角,确保办公室办公环境安全。明确卫生消毒责任人,并做好工作记录。学生寝室消毒工作按照学校消毒制度执行,学生可在床位悬挂围帘、蚊帐等简易防护工具。

(二)严格审批、限制人员密集性活动。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不举办大型集体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教职工不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室内活动,应保持良好通风,并尽可能缩短人群聚集时间。学生要减少外出和聚会,严禁到校外居住(已经申请校外居住除外),寝室内严禁留宿校外人员。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

(三)做好教学计划调整和教育教学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关于错峰开学教学工作计划,及时调整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按照停课不停学要求,按照学院延期开学间本科教学工作方案、学术型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等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在线教学工作,制定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成绩认定等相关政策及激励措施。指导任课教师对即将开课的课程进行线上教学规划,建立线上班级群,完成在线教学组织工作,保证在线课程数量。

按照学院研究生预评审工作方案,积极组织研究生导师通过网络邮件指导毕业年级学生在家开始毕业论文写作。按照学校关于研究生录取及毕业相关工作部署,提前筹划研究生面试、复试、毕业生答辩等工作。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安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留学生开学工作。

(四)开展疫情防控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体,对师生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学校心理健康中心,通过网络辅导等方式做好师生心理咨询、辅导服务以及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五)根据疫情适时调整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吉林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方案》和学院防控工作方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六、严格监督检查工作

学院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小组,对全院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严格疫情信息发布审批工作

教职工、学生发生疫情,分别由所在系、行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BA办公室应第一时间(20分钟内)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告,由工作小组按照流程上报。院内疫情相关信息的审核、发布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院内所属所有媒体不能随意传播、发布疫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