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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7 13:10:20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目前疫情防控要求,依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吉林大学202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
  2.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
  3.在正式开学之前,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申请、论文送审、学位论文答辩等授予学位环节均通过线上(“答辩系统”、微信、QQ等网络方式)进行,需提供的相关纸质材料待学校正式开学后补交。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如部分研究生因受疫情影响完成学位论文日期较晚,无法在6月末获得学位,学校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将视情况适当增加评定学位次数,并在2020年9月份左右再授予一次学位。
   二、时间安排
   1.202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网上申请系统(“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学位办相关”中“论文答辩”部分,以下简称“答辩系统”。在校外的同学可以通过登录 vpns.jlu.edu.cn,访问“答辩系统”)将于3月6日开通。
   2.凡上半年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应于3月6日至4月2日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应于4月1日前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4月2日前在答辩系统“博士双盲论文审核”部分,审核上传的电子版论文是否符合盲审格式,未通过审核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将无法提交答辩申请。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答辩的,首先须由培养单位统一提供申请学位论文、学术成果、学士学位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的扫描件,由学位办公室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待正式开学后,再由培养单位向学位办公室统一提供申请学位论文、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及试卷等纸质材料。同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答辩时还须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截止日期为4月8日,审查结束后,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将“答辩资格审核登记单”于4月8日下班前送交学位办公室。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时,尽量通过CNKI、Web of Science等信息检索平台进行,因论文尚未收录等原因无法通过信息检索平台审核的可以先审核论文的扫描件,待正式开学后再审核纸质版的学术成果。鉴于部分申请者学术成果的出版时间为5-6月份,请各相关培养单位对该部分申请者的成果出版状态进行审核,对确定为答辩前可以将成果刊出的人员进行统计,并填写《尚未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该部分人员最迟在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位办公室审核学术成果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4. 学位办公室在4月13日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5. 上半年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12日。由学位办送审的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20日—6月12日。
   6.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6月16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并将学位评定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表决票、统计票、存档记录及会议记录送交学位办公室。
   7. 各培养单位在6月18日前将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1本,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2本)送交学位办公室,同时,督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上传工作。  
   送交的纸本学位论文中,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上签名。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好。
   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2)。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17号),教育部学位中心已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开辟“学位查询”专栏。如未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电子照片,将会出现因缺少电子照片或电子照片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学位信息无法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及认证。请各培养单位对电子照片上传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将要求传达给每一位学位申请者。
   三、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装帧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见附件3)的要求执行。《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y.jlu.edu.cn/yjsynew/index.jsp)/下载专区/学位与学科下载”处下载。
   四、涉密学位论文
   1.我校学位论文保密等级一般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五级。
   2.涉及秘密、机密、绝密的学位论文的管理按照《吉林大学涉密研究生与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4)执行。
   3.涉及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成果推广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保密级别为内部。该类论文应于4月2日前在系统内提交内部论文申请,经由系统打印出申请表(一式四份),正式开学后,按要求经相关部门或人员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学位办公室审批。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内部论文申请。
   4.“内部”和“涉密”学位论文的论文封皮右上角密级处需做明确标注并确定保密年限,标注方法如下:
   内部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秘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
   机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
论文电子版也需进行相应处理。
   5.保密等级为内部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向学位办公室提交1本纸本论文,暂时不向图书馆提交论文。保密等级为内部的硕士学位论文(包括纸本论文和电子版论文)暂时不向校图书馆和学位办公室提交。保密等级为内部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未解密前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定专人管理,待论文解密后再分别向校图书馆和学位办公室提交。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1. 严格审查每位申请答辩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学位类别、专业名称、是否完成申请学位论文并达到本学科相关要求、是否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等项内容;同时审查学位申请者在系统中录入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及是否符合录入要求。
   2. 审查申请答辩人员有无欠费情况
   未缴清学费等相关费用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凡需缴纳超期培养费的学位申请者,请将相关信息报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填写“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5),经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3月26日前交财务处收费管理科。财务处统一处理后,申请答辩人员登录财务缴费平台(网址:cwsf.jl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于提交答辩申请前一日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在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各培养单位应及时通知欠费人员缴清相关费用,以保证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和万方“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各培养单位须将经检测后生成的报告单直接反馈给论文的指导教师,并在指导教师对检测内容及结果进行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各培养单位须将经指导教师确认签字的结果备案留存1年。
   六、申请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1.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博士学位申请者于4月1日前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工作。各培养单位应在答辩系统内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上传的博士学位论文格式是否符合“双盲”评审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通过答辩资格审查。
   2.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进行“双盲”评审工作
   本学期,硕士研究生学校5%的“双盲”评审由学院进行,包括以往被学校抽查到但未提交论文送审的和已参加学校“双盲”评审但未通过的申请学位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双盲评审比例由20%调整为25%,具体要求如下:
   ①各培养单位自行进行的“双盲”评审论文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25%。各培养单位应在学位办公室完成答辩资格审查之后确定盲审名单,并于4月8日前将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将经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培养单位硕士‘双盲’评审名单” (见附件6)及电子版报送学位办公室。
   ②“双盲”评审论文份数至少为1份。
   ③“双盲”评审专家须为我校以外其他单位的专家。
   ④“双盲”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须使用“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审书”(见附件7)。
   (2)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和标准统一,各培养单位对每个二级学科内评审单位的选择要本着学术水平相当、相对集中的原则。
   (3)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双盲”评审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寄送。学位办公室将对“双盲”评审返回的评议书进行抽查。
   3.“双盲”评审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
   论文的装订格式见附件3,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4)《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见附件8)与博士学位论文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且在首页。
   4. 涉及秘密、机密、绝密的学位论文及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按照《吉林大学涉密研究生与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进行。  
   七、论文评审、答辩及评定学位
   1.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要求详见“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见附件9)。
   2.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公开、公正,学位申请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申请者的答辩信息通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信息网上发布系统”进行发布。学位办公室将根据发布的信息情况对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3.如果受疫情影响或防控要求无法进行现场答辩,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如果受疫情影响或防控要求无法召开现场会议,各级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通过在线审议、通讯评议等方式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评定学位。
   八、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
   九、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进行各环节答辩工作。凡涉及到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均须研究生秘书本人到学位办公室办理,其他人不得参与答辩相关工作。

附件:1.尚未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情况统计表
     2.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
     3.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              
     4.吉林大学涉密研究生与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5.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
     6.培养单位硕士“双盲”评审名单
     7.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审书
     8.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
     9.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注:预参加本学期答辩的博士同学请扫下面二维码进群,以便了解后续答辩相关通知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