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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8 13:24:17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结合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要求
 1.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管理系统(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无申请账号人员请向所在中层单位申请账号。
 2.中层单位于2021年3月9日16时前报送纸质版《2021年自然基金申请统计表》(模板见附件1)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模板见附件2)报送至中心校区鼎新楼A543室科研院自然基金管理科。
 申请统计表为科研院审核提交申请书的依据,应确保信息准确,需中层单位负责人和科研秘书签字并加盖中层单位公章;形式审查明细表每个项目一份,需申请人按照条目仔细核对,签字后由中层单位统一报送科研院。
 3.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其指南另行公布。对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受聘单位不是吉林大学的申请人不允许以吉林大学为依托单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已取得博士学位并且拟留校工作的人员和通过引进人才渠道拟到校工作的人员,经中层单位考核同意,可以以无依托单位人员身份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层单位需同时提供说明(该人员自然情况、是否通过中层单位考核、人事聘用手续签署时间、相关承诺等),作为签署书面合同的依据(模板见附件3)。
 全职计划内博士后人员只能申请面上项目和科学基金项目,可根据在站时间选择资助期限,但不可超过面上项目和科学基金项目的执行年限,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5.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项目申请,如需加盖吉林大学公章,请登录吉林大学网上办事大厅https://ehall.jlu.edu.cn/jlu_portal/index提交申请,提交的附件应包含签字盖章页及我校参加人员工作证照片。
 二、注意事项
 根据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还应注意:
 1.继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实施分类评审后,青年基金纳入分类评审试点范围。申请人应当根据要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最符合、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理由。
 2.优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执行与国家其他人才科技计划统筹衔接的政策,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1项,且不能逆层次申请。且优秀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
 3.申请代码全面调整,取消三级代码,应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且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

联系人:朱明  吕博男
联系电话:85167419  
             
附件:
1.2021年自然基金申请统计表
2.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3.无依托单位人员相关附件格式及说明

                              科研院
                            2021年1月18日



相关图片:


附件: 附件1:2021年自然基金申请统计表.xlsx
附件2: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3:无依托单位人员相关附件格式及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