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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3 16:14:28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校人字〔2021〕152


校内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及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9年1月1日后进站且预计至少6个月之后出站的在站博士后。

(二)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潜质,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具有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并确保在站期间内完成课题研究。同时科研内容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的;

2.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发的;

3.具有较大创新和较好应用转化前景的;

4.攻克工艺、设备难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技术难题的;

5.其他具有重大科研意义和社会价值的。

(三)申请人报名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详见附件1《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校人字〔2021〕129号),或在站期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成果完成单位为吉林大学)。

1.自然科学类博士后:

1)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或面上项目;

   2)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3)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站中、站前);

   4)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

2.哲学社会科学类博士后:

1)获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站中、站前);

   3)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

二、资助额度及推荐限额

2021年全省拟资助博士后30人,其中重点资助10人,每人10万元;一般资助20人,每人5万元。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核定给我校的推荐限额为10人。

报名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博士后科研人员予以优先推荐。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以下称流动站)审核推荐

1.流动站对申报人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流动站学术委员会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并确定推荐人选。

3.对报名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申报人,由流动站直接推荐至学校,不限推荐限额;对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国家“双一流”学科所在流动站最多推荐2人,其他流动站最多推荐1人。

(三)申报材料公示

学校对流动站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公示。

(四)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

(五)推荐名单公示

学校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六)材料上报

学校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材料要求

(一)《申请表》用A4纸纵向单面打印、装订,一式3份,其中1份在“五、设立单位审核意见”栏由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另2份做上报使用,只限本人签字,中层单位不填写意见、不加盖公章。

(二)将加盖中层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原件扫描生成清晰的PDF格式电子文档(彩色扫描,分辨率150DPI),供学校公示使用(文件名:单位+姓名+申报书)。

(三)流动站统一填写《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一览表》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上报Excel电子文档(文件名:单位+一览表)。

(四)本次申报无需向学校提交证明材料,流动站对申报人员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于2021年7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流动站。

(二)各流动站于2021年7月23日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人:李老师 申老师  师老师

联系电话:85151333 

电子邮箱:postdoc@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625室


附件:

1. 《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校人字〔2021〕129号

2. 吉林省博士后科员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

3. 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