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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商学院2021年12月份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15:44:42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申请202112月份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1年下半年(12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予以公布,请相关同学注意查看并做好论文写作及答辩准备工作。

一、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安排

(1) 申请202112月份答辩的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拟答辩博士生)应在商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并填写吉林大学商学院202112月份博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拟答辩博士生应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特别应如实填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一项。

拟答辩博士生需将指导教师签字的答辩申请表于92前交到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516室)。

(2) 研究生办公室将对提出答辩申请的博士生进行成绩审核;成绩审核通过后,拟答辩博士生应于914之前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gim.jlu.edu.cn),在论文答辩模块中核对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并提交电子版论文。(注:1.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装帧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见附件3)的要求执行。2. 电子版论文不符合盲审格式,未通过审核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将无法提交答辩申请。

“双盲”评审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

论文的装订格式见附件3,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

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见附件8)与博士学位论文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且在首页。

(3) 未缴清学费等相关费用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凡需缴纳超期培养费的拟答辩博士生于99前填写“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5)发送至77391360@qq.com邮箱。财务处统一处理后,申请答辩人员登录财务缴费平台(网址:cwsf.jl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于提交答辩申请前一日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在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4) 拟答辩博士生于96前将申请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发送至77391360@qq.com邮箱。论文以学号_专业_姓名_博士论文检测命名。研究生办公室将使用“知网”和“万方”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将及时反馈给研究生本人及指导教师,检测单首页由导师签字后交研办即可答辩,未经检测或未通过检测的论文不能送审,每篇论文只能检测一次。

(5) 如有需要申请涉密论文请于93日前联系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5166139

(6) 拟答辩博士生于116日前将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送到东荣大厦研究生办516室进行学术成果审查。

(7) 通过论文答辩的同学请于126日前将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4本送到研究生办公室,并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上传工作。

注:送交的纸本学位论文中,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上签名。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好。

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2)。


三、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公布在学院网站上,请2021年下半年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注意查看。

注:请拟参加12月份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添加微信群: 





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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