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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及资助办法补充文件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落实吉林大学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整体规划,积极参与吉林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提升学院工商管理学科与应用经济学科的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建立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科研管理体系,调动商学院教师进行高水平科学研究积极性,学院制定本办法以对权威学术期刊论文成果及重要科研项目进行奖励。

第二条 本办法引导学院科学研究形成瞄准国际国内学术前沿“创精品”的学术氛围,鼓励教师科研走向国际化专业化,鼓励学院教师多产出高水平高质量的一流学术成果,尤其鼓励在专业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开创性科研成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大学商学院在岗专业教师和在聘的特聘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第四条 本办法的奖励标准主要是针对吉林大学商学院非年薪制在编在岗教师设定的。年薪制教师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成果,超出部分按照本办法奖励,其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奖励的成果需要登记、确认和核准,即教师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校科研平台登记,由学校科研部门审核确认,学院科研部门予以核准。未经登记、确认及核准的科研成果,不予奖励。

第六条 本办法要求发表的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以商学院或数量经济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即中文署名单位为吉林大学商学院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英文署名单位为“Business School of Jilin University”“Center for Quantitative Economics of Jilin University”。如果第一作者为我院教师指导的学生,第二作者为我院教师,则导师等同于第一作者。

第七条 本办法是《吉林大学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及资助办法》的补充文件。当研究成果同时满足《吉林大学商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及资助办法》和本办法时,按照本办法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按照《吉林大学商学院权威期刊列表》对单篇论文进行分级奖励(具体见下表)。如果论文成果由商学院多个教师合作完成,奖金可由第一作者进行分配。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期刊级别

特等奖

10万元

A1类英文期刊

一等奖

8万元

A2类英文期刊

二等奖

6万元

A3类英文期刊

三等奖

4万元

A1类中文期刊

四等奖

2万元

A2类中文期刊

五等奖

1万元

A3类中文期刊

第九条 获批立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奖励项目负责人2万元/项。

第十条 正式提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项目负责人,奖励3000/项。

 

 

 

 

吉林大学商学院

201811

 

附:吉林大学商学院权威期刊列表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