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时至冬春交替,随着供暖期的结束,室内温度处于阶段性低温期。近期保卫处在例行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使用电器(电褥子、电暖气、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取暖现象有所抬头,一些部位情况比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切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用电管理部门要加强特殊时期的用电管理和监控,组织专业人员对全校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实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学院、各单位近期要有针对性的对学生、教工开展安全用电教育。教育其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制度,严禁在寝室、办公场所违章使用电器取暖。
三、各学院、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用电情况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员工公寓安全用电安全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要及时纠正。
四、各楼舍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用电检查,发现违规现象要及时纠正,自身无力解决的要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保卫处将对各单位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顶风使用违章电器取暖及其它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使用违章电器取暖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保卫处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