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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6 08:16:5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教明电〔2012〕7号文件《关于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措施,杜绝校园严重暴力案件,维护校园良好秩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针对近期国内外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落实分工,明确责任。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积极落实整改要求

    集中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查找安全工作各方面的漏洞,高度重视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隐患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内部安全隐患,对整改完成的隐患及时登记,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及时上报。

    三、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减少校园不安全因素

    严格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公寓管理、门卫检查、出入验证等安全管理措施,重点抓好学生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学院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认真分析、排查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加强对刀具、利器、钝器的管制和收缴,对学生未能及时归寝或上课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取得联系,同时上报学校保卫部门。

    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近期安全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充分发挥党团支部、辅导员老师的宣传教育作用,确保安全法制教育的覆盖率。

    五、加强心理健康辅导,防止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事件

    近期集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结合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对学生在学习和情感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引导学生学会调节和控制情绪,培养学生遇到突发事件时理智、冷静处置问题的意识;对已出现明显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其家长,并共同努力妥善解决问题,防止发生由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安全事件。

    六、加强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

    附属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把学生人身安全放在工作首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校园内停放车辆要与学生、儿童上下学时间错时,校园保安要配备必要警用装备,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作用。切实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学校、家长对学生和儿童的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分层次进行遵纪守法及自我保护的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保卫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