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办公室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对新办公室切实做好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了保障全院教学、科研等活动顺利开展,为使全院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公室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学校分给我院的办公用房,一律由院里根据工作和实际需要予以调配。院里的调配方案一旦决定,由院办公室具体执行和落实。
二、要合理地使用办公用房,非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出租、借用办公用房,在非办公时间不得留生人或与办公无关人员在办公室内。
三、为保持办公室墙壁的干净美观,非经允许,不得随意粘贴各类纸张,不得随意钉丁子,不得乱涂乱画。
四、办公室整体布局要整齐、美观。桌面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关常用材料表册要分门别类的放入材料盒内,整齐地摆放在桌面一角;笔、尺、剪刀、浆糊等除有笔筒外要放入抽屉内,不能随意放在桌面上;要经常保持桌面无杂物、无灰尘。其它地面物品也要摆放整齐,自然得体,切忌乱扔乱放;地面不准放纸箱和一切有碍办公室整洁的物品。
五、要保持好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办公人员每天上班后要进行清扫和擦洗,保证做到:室内门、窗、玻璃、地面等处无灰尘、无垢痕、无杂物。
六、要切实做好办公场所的安全防火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本室工作人员均为本室的安全防火和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要认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位办公人员要自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注意文明礼貌。办公室内严禁存放现金和易燃、易爆、易腐、有毒等物品。严禁使用明火或各种电器具烧水、做饭、取暖等。并同时要做好其它有关防火和安全等有关工作。
七、全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办公室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办公室的管理工作。院里要经常检查各办公室的管理情况,必要时实行打分排序的办法,对做得好的办公室给予表扬。
八、此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二OO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