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08〕56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完成质量,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在研的各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及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项目组成员的精力投入情况及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
3.项目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4.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
5.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程序
检查过程分为学院检查与学校检查。
1.学院检查。学院检查工作由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织实施。
学院检查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5日。学院“工作组”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格式见附件1)中“学院检查意见”栏,要求一式三份。学院将自检结果及各项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笔记”于11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前卫南区行政楼311室)
项目如需变更,需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与自检结果一并报送。
2.学校检查。学校将按学部组织项目进展汇报会,并对学院的自检结果进行复查。项目进展汇报会的时间为11月18日-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家级项目、校级一类项目必须汇报项目进展情况,被抽检到的部分校级二类项目也须参加汇报。
参加汇报的项目需准备PPT,演示汇报5分钟,专家点评3分钟。
四、其他要求
请到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并于11月9日下午3:00前将相关材料上交学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本科生教务办公室
200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