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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3 00:09:3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按照《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09〕56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完成质量,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7年度、2008年度在研的各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 项目进展情况及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 项目组成员的精力投入情况及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
      3. 项目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4. 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
      5. 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程序及要求
      1. 各项目组负责人须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以下简称《学期检查表》,格式见附件1),左侧装订,一式三份,提交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组”。有变更事宜的项目或中止的项目还需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
      2. 学院“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对本单位创新实验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学期检查表》中专家组意见。
      3. 学院“工作组”结合学期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1. 学期检查时间为2009年4月13日—4月17日。
      2. 请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将本单位各项目的《学期检查表》及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总结报告(纸质各一份)上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行政楼311室)。

   

请到附件中下载《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及《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吉林大学商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