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学院制定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保护并尊重学生的权利,确保选拔与推荐办法、程序、过程、结果全程透明。
二、组织领导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世伟
副组长:于桂兰、辛本禄
成 员:李帅、李立超、刘柏、郭英彤
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闫国生
成 员:梁志平、吴桂珍、王志学、张秋惠、金博、詹国珊(学生代表)
推免生工作评审专家组:
刘伟江、杜玉申、盛光华、毛志宏、孙烨、王广慧、宋玉臣
三、推免生工作程序
1.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学院审查、认定学生推荐免试基本条件及资格,并按学校推免成绩计算办法统计和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
2. 学院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工作方案及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3.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各专业学生人数,将学校分配的免试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到各专业。
4. 符合常规推荐条件的学生到学院报名,学院组织选拔、考核,确定参加面试的120%人选。
5. 组织常规推荐学生参加面试,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同时学院进行人选公示。
6. 符合创新推荐、支教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后将材料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四、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日期以学校发布推免通知为准)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 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五、推免生成绩排名要求
综合排名是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军事教育(军事训练)、大学英语I和大学英语(语言能力提高)不计入成绩排名。常规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25%。
1. 申请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5;申请“创新人才”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3。
2. 申请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申请“创新人才”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 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 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 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6. 其他均参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六、成绩计算办法
1. 平均学分绩点(GPA)=Σ(学分*绩点)/Σ学分。
2. 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审专家组根据现场考核情况给出百分制分数,再换算成绩点。
3. 推荐免试研究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总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六分之五+面试成绩×六分之一
七、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给商学院推免生总名额为49名。
各专业常规推荐名额的分配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各专业常规推荐名额=(总推荐名额49÷毕业生总人数404)×各专业人数—各专业本硕博人数
各专业参加常规推荐面试名额={(总推荐名额49÷毕业生总人数404)×各专业人数—各专业本硕博人数}×120%
各专业常规推荐名额的整数余额依据其小数点后的尾数由大到小分配至完毕。
专业 |
常规推荐名额 |
常规推荐面试名额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 |
5 |
工商管理 |
0 |
0 |
市场营销 |
2 |
2 |
会计学 |
12 |
14 |
财务管理 |
5 |
6 |
人力资源管理 |
5 |
6 |
信用管理 |
6 |
7 |
总计 |
34 |
40 |
吉林大学商学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