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08]56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07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鉴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范围
已经完成的2007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以往年度立项未进行结题鉴定的项目,可以申请进行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程序
1.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组”组织专家(5人以上)对申报结题的项目,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结题评审。
2.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学院结题评审的项目进行审查鉴定。
3.通过校专家组审查的项目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获得审批的项目即可结题。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结题的项目,需提供《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一份)、《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见附件,一式三份),以及项目成果报告、公开发表的文章、专利、产品、应用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27前完成院级结题评审工作,并于9月27日下班前将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同时将《项目结题鉴定书》、《结题鉴定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fukun@jlu.edu.cn。
请我院相关同学到附件中查询《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并于9月26日下班前将上报材料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85166302
商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