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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24 05:06:4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和《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将于近日开展2008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要求

1.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凡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或社会实践兴趣浓厚,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基本素质的本科生均可参与。

2. 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不超过5人)。

3.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2007年度已由学校批准立项的参与人,在该项目未结题验收前不可再次申报。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应超过2个。

二、项目要求

1. 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 项目难易适度,可行性强,参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能够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实施、数据处理和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3. 鼓励学科交叉融合的项目,学生可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

4. 项目完成时间为1至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 4月21日至5月17日申请人准备选题,选择指导教师,充分进行项目论证并下载填写《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

2. 5月19日至5月23日学院“工作组”整理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初评,确定推荐参评的校级项目。学院推荐参评校级项目的数额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学院本科学生总数的1.5%以内。请各学院将拟推荐参评校级项目的《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26日前送至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行政楼311室),《汇总表》需发送电子邮件至jyong@jlu.edu.cn。

3. 5月26日至5月30日学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

4. 请各学院按照《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成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组”,并将“工作组”成员名单(名单格式见附件3)于4月22日以前报到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

 

请到附件中下载《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