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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03 06:18:3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科技、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引导不同类型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发挥自身优势,办出专业特色,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启动“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4号),根据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目标:依据国家需要,在优先发展、紧缺专门人才和艰苦行业中,选择相关若干专业领域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推进高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一批急需和紧缺人才培养基地,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1. 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加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形成有效机制,吸引产业、行业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课程计划,制定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2. 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课程内容要充分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减少陈旧内容。有较高外语要求的,要加强国外优秀教材的引进和使用,大力提升双语教学的质量。
 3. 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建立教师培训、交流和深造的常规机制,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4. 改革实践教学,推进人才培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要建立学生到工厂、企业、农村、社会等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实践实习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要建立学校、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
 5. 通过改革和建设,培养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并集成取得的有效经验和实践效果,形成该专业建设内容的相关参考规范,发挥推广和示范的作用。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分别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软件工程、植物生产类、金融学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师范教育类等专业领域遴选(专业领域和遴选名额见附件)。每个“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分四年度共计支持经费80万元。
  2007年在上述国家规定的领域内,每个学院限报特色专业1个。
(二)申报条件:
 1. 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建设成效良好。
 2. 具有较长的举办本科教育的历史(特殊专业领域除外),重视本科教学,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力量、较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内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明显的办学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 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合作方面有良好机制和途径,合作密切。
 三、申报时间
  申报“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需填写《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一式三份),于2007年9月1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李新宇,电话:85166422
 附件:1.“第二类特色专业建设点”专业领域与遴选名额表
    2. 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

    

                                                          教务处

                                                 二○○七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