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五·一”节假期在即,为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保证“五·一”节前后的教学秩序,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教学纪律,未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学单位不得擅自停课和串课;任课教师要自觉遵守教学纪律,保证不减少授课内容、不迟到、不提前下课。
二、加强课堂教学监督和管理,保证学生的出勤率。对上课迟到和擅自缺课的学生,要加强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分,以确保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
三、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监控,教务处、各校区教务办与各学院密切配合,随时抽查课堂教学情况,保证全校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教 务 处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