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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吉林大学本科‘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2007年度选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20 01:13:0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全面实施“优质本科教材进课堂计划”的若干意见》(校发〔2006〕99号)及《吉林大学“十一五”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校发〔2006〕213号)精神,为更好地满足教学需求,确保教材建设健康有序的进行,我校决定制订“吉林大学本科‘十一五’教材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十五”规划教材完成情况,拟将“规划”分年度进行,确保“规划”有效执行。现将申报2007年度选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原则

制订“规划”应坚持“选用编写并重、新编修订结合、发挥优势学科、突出吉大特色”的原则;应根据学科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人才培养实践,理顺教材选用与教材编写的关系;鼓励修订、锤炼精品,合理规划编写新教材。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教材必须符合本科教材选用方案。

2、申报选题的主编应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对教学改革有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教学成果;已经承担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编写任务者或“十五”教材项目尚未完成者不能申报。

3、对于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出版使用2年(2004年12月31日前出版)以上的教材,可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

4、新编教材要反映当代科技、文化的最新成就,教学改革力度较大,在内容和体系上具有明显特色。

5、申报项目要保证于2007年底之前完成;申报新编教材必须在2007年9月底以前交稿。

三、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材料

申报选题主编填写《吉林大学本科“十一五”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申报的新编教材需附讲义,修订教材需附现有教材及出版社选用、发行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2.申报时间

学院将申报教材进行汇总,于2006年12月30日以前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材科,过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对申报的教材选题进行资格审查,校教材建设专家组负责立项评审。

请我院教师按要求于12月28日前将材料交到学院教学办公室。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十一五”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