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探究性融合实践学习,充分利用和共享我校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资源,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吉林大学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6〕101号),2021年将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开放性创新实验教学工作。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本学期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师资力量及实验仪器条件,组织教师申报适合本科生的开放性创新实验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实验项目选题应结合科研、生产、社会实践,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研究性和探索性,实验难度应高于课程设置的研究性实验,鼓励学科交叉;
2.指导教师应具有独立完成实验项目教学能力,申报需通过“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s://oep.jlu.edu.cn/open)进行,申报前需在系统中对已有项目库进行搜索比对,若实验研究方向、方法、内容等信息相似,则不可申报,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 16:00;
3.每名指导教师最多可申报一个实验项目,同时可暂停原有项目;
4.在系统项目库中,每名指导教师名下最多可有3个可开展的实验项目;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同时,根据往年学生选做情况、实验难易程度、实验创新性及研究性等对系统中已有项目进行评审并删减,最终确定2021年春季学期向本科生开放的实验项目。
教务处联系人:蔡印 85166784
系统管理联系人:牛立刚 13596477278
教 务 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