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突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客观反映学生对教师授课的建议、意见,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学校决定组织本科生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工作安排
1.评教时间:
2021年11月24日8:00—11月29日16:00
2.评教对象:
本学期所有已开课的任课教师。
二、评教系统使用说明
1.学生通过选课账号和密码登录“吉林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uims.jlu.edu.cn,请使用火狐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点击左侧“教学质量评价”,出现所需评价课程及教师记录清单,点击相应记录,进入评价页面。评价项目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
2.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教,参与评教学生的个人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被评教师只能看到反馈意见,不能获得学生的个人身份信息。
三、评教结果及反馈
评教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应及时进入“吉林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评教结果。同时,学院应对评教结果进行总结,督促教师根据学生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课堂教学的改进,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四、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各单位教学秘书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将相关程序和要求传达到每位学生,及时组织学生评教,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认真评价。
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质量评估科李老师联系,电话:85153819。
附件:吉林大学2021-2122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教务处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