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教师申报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条件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申报教师各级职务学术业绩细则制定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制定学院申报教授职务学术业绩细则如下:
一、学院教师均需申请教学与科研并重类教授职务。
二、申报教授职务的教师,其学术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系统地讲授过3门次及以上本科生课程,其中至少1门3学分以上;承担本科生的实验、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和本科生导师等指导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本单位年均教学工作量的2/3;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教学效果为良好及以上。
2.完整培养过研究生1届及以上。
3.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1项C类及以上项目或2项D类项目。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D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7篇及以上,其中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得少于3篇。
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咨询报告、科研成果奖励等成果的对应当量由学部学术委员会认定,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D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得少于4篇,其中在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不得少于2篇。
商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0年8月24日
商学院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的学术业绩条件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申报教师各级职务学术业绩细则制定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制定学院申报副教授职务学术业绩细则如下:
一、学院教师均需申请教学与科研并重类副教授职务。
二、申报副教授职务的教师,其学术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教学方面
系统地讲授过3门次及以上本科生课程,其中至少1门3学分以上;承担本科生的实验、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本科生导师等指导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本单位年均教学工作量;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教学效果为良好及以上。
2.科研方面
(1)须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科研项目,或以主要参加人身份参与高层次科研项目;且具有一定数量的可支配科研经费。
(2)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D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取得相当水平的其它科研成果。
3.对于从事研究生、MBA及其他专业学位教学任务较重,教学效果较好者给予优先考虑。
商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