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首页 > 研究生培养 > 研办通知 > 正文

关于商学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调档等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5-17 10:06:41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一、拟录取博士考生请于710日前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人事档案,邮寄至吉林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后附地址,仅限EMS邮寄,其他快递公司邮寄不予接收)

2、以下材料提供彩色清晰扫描件PDF版(原件考生本人保存,待9月份开学后统一收取),压缩打包发至邮箱zhenmi@jlu.edu.cn.压缩包和邮件主题格式:拟录取专业-姓名-政审材料。

①《考生考察写实表》(见附件)扫描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基层单位、学院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盖章(非应届考生可于户口所在街道、社区盖章)。命名格式:“1.考生姓名-考察写实表”。

②有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还应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无工作经历的往届考生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开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或档案存放单位相同效应证明材料。命名格式:“2.考生姓名-解除劳动合同/托管证明”。

3、因疫情原因,需要调档函的拟录取考生请于615日前,自行下载《调档函》(见附件)彩印使用。仅限我院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本人使用,如他人非法使用,我院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二、档案及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将在9月份入学之后进行。

三、需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调入和户口迁移的全日制考生(户口自愿办理),请将相关手续保管好,待9月份入学后,学院统一收取进行办理。党关系介绍信(吉林省内使用系统网转)抬头:中共吉林大学商学院委员会。吉林省外转来的新生党员介绍信抬头:“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转接单位:“吉林大学”。党关系介绍信有效期至20219月。

四、录取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请录取考生随时关注商学院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学院不再进行其他方式通知!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 0431-85166891

五、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不提交档案。

接收档案学院(所)邮政编码:130012

接收档案学院(所)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东荣大厦516

接收档案学院(所)名称:吉林大学商学院

接收档案人:研究生办公室 甄宓

电话:0431-85166891

注:(重要)档案仅限使用EMS邮寄,其他快递公司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