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综合考虑民主评议结果、系统建议结果以及学生日常表现等,对申请学生进行了关注等级认定,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至4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辅导员;公示期间如未反映,视为对认定结果无异议。
联系电话:85166130
吉林大学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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