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2021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上报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按照附件办法实施净加减分工作。
请同学们查看附件1的各项指标,按照个人情况填写附件2的申报表,提交材料时将申报表放在最上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于9月24日上午11点前交给本班学习委员。
请各班学习委员收好本班材料后,于9月24日下午4点前交给以下同学,过时不候!!!
18级 宋蕾浩 17808060118
19级 马鸿泽 15336451102
20级 李佳欣 18946602070
吉林大学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