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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学院本科生2020-2021学年度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16:18:27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商学院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按照《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度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评定要求公布,请同学们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商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本科学生

二、奖励名额和金额

单项奖学金129人,300元

(一)学术科技奖

(二)文体活动奖

(三)社会实践奖

(四)社会工作奖

(五)道德风尚奖

(六)国防贡献奖

校优秀学生干部39人,600元;院优秀学生干部64人,300元

三、评选条件

单项奖学金: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完成参评学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且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均一次性通过;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成绩合格;

(五)参评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取消学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优秀学生干部: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完成参评学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且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均一次性通过,综合成绩排名应在专业前50%(含50%);

(四)在班级或校、院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且连续工作满1年(或1届),热心服务师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成绩合格;

(六)参评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选流程

1、申报的学生在智慧学工系统申请的同时,须提交申请表和佐证材料。

2、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将申报材料交至各班学习委员处,请各班学习委员收好本班材料后,于10月4日下午4点前交给以下同学,过期不候!!

18级 宋蕾浩 17808060118

19级 莫茜 18926089591

20级 潘婷 15348609422

请三名同学将本年级材料收齐后,于10月5日上午11点前,交至各自辅导员处,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将成立评选小组进行材料评审并根据同学们的平时表现确定各奖项人选,并于学院网站上公示。

联系电话:0431-85166130

吉林大学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