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校友、在职学位教育学员:
2007年6月21日,我院实施了《本科生职业生涯导师》项目,该项目的启动为本科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就业观,帮助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把握好人生定位,转变学习方式、思维方式,更好地完成专业知识向实践和创新能力的转变,确保学生个性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广大学生的关注和欢迎。
为了更好的配合我院校友年活动的开展,学院决定从2009年起继续实施《本科生职业生涯导师》项目。因此,我们拟于近期在我院各类校友及各类在职学位教育学员中为本科生聘请职业生涯导师。
有意者,请与商学院团委 耿鑫老师 联系,联系电话: 85166130
邮箱: 55555@jlu.edu.cn
吉林大学商学院团委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3月1日
附:吉林大学商学院本科生职业生涯导师聘任条例
为提高我院本科生就业率,提升本科生就业竞争力,增强本科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能力,特拟定吉林大学商学院本科生职业生涯导师聘任条例。即为部分成绩优异、道德品质高尚的本科生聘任优秀的MBA学员为职业生涯导师,具体评聘条例颁布如下:
一、本科生职业生涯导师制度的定位
本科生职业生涯导师制度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就业观,开展职业教育,确保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纵向管理体制。即借鉴MBA兼职导师聘任条例,帮助大学本科生在大学期间把握好人生定位,转变学习方式、思维方式,更好地完成专业知识向实践和创新能力的转变,指导学生做好职业规划,为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或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本科生职业生涯导师制度的目的
1、帮助学生把握人生定位,转变学习方式、思维方式;
2、让学生提早和更多地参加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提高我院本科生就业率,提升本科生就业竞争力;
4、增强在职专业教育学员的成就感和事业心,增加学员和学院之间的联系;
5、促进学科专业建设,推动本科生教育制度改革。
三、选拔本科生原则
在商学院本科一、二年级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按每位导师指导两名本科生的比例,经学生申报,学院及导师审核,最终确定名单。
四、本科生职业生涯导师的聘任与管理
1、导师的职责
① 热爱学生,帮助学生熟悉自己的专业目标、自身优缺点,培养自信心;
② 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③ 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准备。
2、导师的工作
① 导师通过座谈讨论、专题讲座、学术报告、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指导;
② 每学期指导学生原则上不少于3次;
③ 将学生在就业、职业指导、实践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并提出建议。
3、评聘方式
① 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② 实行聘任制。经吉林大学商学院院务委员会审定通过后,颁发吉林大学商学院本科生职业生涯导师聘书。聘期一般为一年,可以续聘;
③ 根据吉林大学商学院本科生职业生涯导师指导情况,商学院学生办公室有权对任期内的职业生涯导师向学院提出调整意见。
4、导师的考核
① 本科生职业生涯导师每学期进行一次工作考核;
② 考核由吉林大学商学院院务委员会指导,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可采取查阅导师指导记录、召开学生座谈会、发放学生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进行。
五、附则
本条例由商学院院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商学院
2007年5月22日